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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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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07-00078 [ 主题分类 ] 宏观经济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07-08-14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字〔2007〕112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

时间: 2007-08-14 00:00

  

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
  为切实加强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组织协调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,省政府决定建立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。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:


  总召集人:吴登昌 副省长


   召集人:胡志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


       蔡少林 省工交办主任


       龚汉江 省监察厅厅长


    成员:曹军念 省工交办副主任


       贠 军 省纪委常委


       周彬县 省财政厅副厅长


       田 桦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


       李永民 省交通厅副厅长


       李若东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


      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


       白竹兰 省物价局副局长


       赵 宏 省工商局副局长


       李建义 省质监局副局长


       高新华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

       诸秀文 省乡企局副局长


 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交办,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曹军念同志兼任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陕西省人民政府


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七年七月三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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